山西省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标准

    为切实提高煤矿职工工资收入,未定煤矿职工队伍,促进我省煤炭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对山西省煤矿井下职工艰苦岗位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由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组成,调整后的具体标准是,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为20元/工,井下辅助工为15元/工,跟班的安检人员的井下津贴按井下采掘工标准执行,其他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8元/工;夜班津贴:前夜班为8元/工,后夜班为10元/工。

    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各类煤炭企业(不包括露天煤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具体发放范围为: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新调整的标准从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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