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范本指导农民工签合同
今日,省劳动保障厅公布《山西省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有没有试用期,试用期起于何时止于何时,成为范本首先约定的内容。其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另外,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在工作时间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农民工执行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作制。其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工资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固定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给农民工。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农民工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农民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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