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是如何开展流动就业中介服务?
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设立服务窗口,配备服务人员,提供流动就业服务项目。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多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具备的条件,建立专门的外来人员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劳动力市场,提供专项流动就业服务。
输出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应为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提供以下服务:外地用工信息,劳动力外出就业求职登记,外出就业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外出人员流动就业跟踪服务等。对外地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输出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应为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提供以下服务:外地用工信息,劳动力外出就业求职登记,外出就业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外出人员流动就业跟踪服务等。对外地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输入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应对外来农村劳动力提供以下服务:当地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外来劳动力求职登记,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对本地用人单位提供用人登记及相关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向输出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发布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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