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函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8]14号)
2008-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8-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2008]1号)文件要求,结合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决定继续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一)第一期:
名称: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春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6日
(二)第二期:
名称: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26日
(三)第三期:
名称: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秋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08年9月20日至26日
(四)第四期:
名称: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冬季联合招聘周
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26日
二、组织管理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作为网络联盟中劳动保障系统的门户代表网站,负责组织联系各地开展招聘周活动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网络联盟招聘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确定省级和工作条件较好的城市参与网络招聘周活动,做好技术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工作模式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作为联盟中劳动保障系统的门户代表网站,负责建立"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主平台"。
地方劳动力市场网或劳动保障网站作为就业联盟中劳动保障系统的加盟成员。其中,省级网站为二级平台入口,负责建立"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省(自治区)分平台"与本省内各市、区分平台进行链接;市级网站为三级平台入口,负责建立"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周××市分平台"。
四、具体工作内容
(一)关于主平台与分平台的链接。
1.主平台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网站分平台进行链接,提供信息二次发布的平台。
2.各分平台依托本地劳动系统网站,开设招聘周活动专页,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进行引导,使用主平台提供的统一标识,做好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中的就业联盟专区的链接工作。
(二)关于地方分平台的版面结构。
1.招聘信息区:以本地分平台收集整理的企业招聘信息为主。
2.政策服务区:发布本地区出台有关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
3.功能服务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最新就业政策、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样本、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名录等服务信息,开设就业指导、创业、失业保险、职业培训等栏目。
(三)关于地方分平台岗位信息发布。
1.各地分平台要在活动期间发布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和毕业生求职信息,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查询使用。
2.各地分平台要建立信息核查制度和更新制度,加强对所发布招聘信息的核查工作,并及时更新上网信息,杜绝虚假信息和过期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关于活动的统一标识。
由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提供四次活动的统一标识,摆放在地方分平台页面的显著位置,并在本地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设置地方分平台网页入口链接。
五、工作安排
(一)各省于3月7日前上报参加活动的网站名单(附件1)。新参加活动的城市由各省统一推荐,并填写参加单位推荐表(附件2),已参加过活动但联系人有变化的城市请重新填写推荐表。
(二)春季招聘周活动主平台于3月20日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上正式开通。地方分平台与主平台同时开通。
(三)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就业联盟专区地址及活动统一标识下载地址为:http://www.lm.gov.cn/down/download.htm。
(四)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省里统一上报本省及参加活动的城市招聘周活动数据情况表(附件3)和活动总结。
联系人:李红俊(010)84661163, 84661160(传真)
张 岚(010)84661167
附件:1.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网站登记表(略)
2.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参加单位推荐表(略)
3.2008年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八年二月二十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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