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举行座谈会就医保有关“事项”再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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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太原市劳动保障局举行座谈会,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有关事项,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各街道、社区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并通报几个热点问题供讨论。听取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出台《太原市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于11月30日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去街办、社区登记

    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登记表》。之后,街道办事处将各社区的情况核对汇总后,向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可到银行、街办、社区缴费用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参保居民信息进行核对,开具《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居民携带该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或在办理参保的街道办事处、社区直接办理缴费,银行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将开具《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

    学生参保可用父母医保卡

    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的,由学生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登记表》,学校将按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分别填写《中小学阶段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明细表》,向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后,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注册、编号,同时自动生成应收账业务,返学校学生个人应缴费明细。

    对于学生用其父母市医保IC卡内余额缴费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划拨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卡内余额不足或以现金方式缴费的学生,持缴费明细单到指定银行缴费或直接在学校所属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另外,学生也可以到街道办、社区办理参保。

    看病要就近就诊

    参保居民可就近选择首诊医院(原则上是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看病,医疗终结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对于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院提出转诊建议,转往二、三级医院。

    基金专款专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即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上缴市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目前,太原市已有94万人参加医保。根据安排,年底前实现辖区内50%以上的城镇居民参保,2008年全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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