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展开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的素质,推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专业化队伍建设,自2005年以来,劳动保障部在全国大力推动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几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的重要保证,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规范运作和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一定成效。截止到2006年底,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宁夏、青海、新疆、兵团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了这项工作,共对7.4万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了免费培训鉴定,有6.7万名取得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天津、河北、内蒙、江苏、安徽、黑龙江、吉林、四川、湖南、湖北、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目前,工作进展较快的天津、河北、内蒙、安徽、吉林、四川、湖南、湖北、兵团已基本完成,在岗劳动保障协理员已基本实现持证上岗。黑龙江、江苏、广东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也已达到50%以上。
2007年是全国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第三年,分别在7月、9月、11月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第一批鉴定工作将于7月21日进行,届时天津、江苏、广东三省的2000多名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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